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南宁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按照规定本学院成立监督组,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职业技术教育学8名(学术型),职业技术教育30名(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向,专业硕士)如有变动,学院将根据最新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划线原则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破格复试严格执行按学校相关规定。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四、调剂
我院职业技术教育学和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均接收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12小时。
(六)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考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
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一)复试时间
我院按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在4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进行,4月7日(星期四)上午8:00学院统一组织调剂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调试。
(二)复试方式
本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邮箱并接受审查,邮箱具体如下:316950410@qq.com
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6.报考我院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少数民族地区的户籍证明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单位证明,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复试期间严格审核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资格。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核验,并提前告知我院招生办公室和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具体是否可以享受加分,以教育部提供的加分库为准。如有疑问,请通过考生加分证明材料对应省级部门反馈。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二个部分。
2.英语能力测试,对考生英语的听说理解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专业思想、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满分为2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总分 180 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120 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二级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实施。如在复试录取出现争议或违法情况,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实名申诉、举报: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
举报信箱:84490007@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监察室)
八、其他
(一)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 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 门专业课加收100元/人。复试费用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由校财务处收取外,复试费均由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代收。
(二)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我院招生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
(四)本细则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2022年4月6日